上海海事大学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
-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帮困经费的管理。
- 支持和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老有所为”。
- 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学习、参观、旅游,组织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 开展家访、医访等慰问活动,帮助退休人员解决生活中发生的困难。
- 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丧亡职工的后事。
- 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做好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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