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

2012 年 03 月 16 日0
  1.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2.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3.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帮困经费的管理。
  5. 支持和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落实“老有所为”。
  6. 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织学习、参观、旅游,组织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7. 开展家访、医访等慰问活动,帮助退休人员解决生活中发生的困难。
  8. 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丧亡职工的后事。
  9. 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做好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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