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急诊帮困补助办法部分条款调整
经人事处领导批准,自2017年起对门急诊帮困补助部分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后帮困补助资格有所降低,帮困金额封顶数由1000元调高至1500元。调整后门急诊帮困补助大致流程如下:
一、帮困补助对象:
在职时参加过校工会设立的教职工帮困互助金(交过100元/人),或退休后参加门急诊帮困交过100元/人的退休教职工。
二、帮困补助资格:
门急诊帮困补助旨在帮助门急诊医疗负担比较重的退休教职工,因此获得帮困补助需要一定的资格。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上年的4月1日至当年的3月31日),在本市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的门、急诊费用要达到如下条件:
A:门急诊及药店购药自负段累计+门急诊附加段现金累计+门急诊分类自负累计>500元(2001年1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或
B:门急诊及药店购药自负段累计+门急诊附加段现金累计+门急诊分类自负累计>800元(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因学校正常延聘而导致在2001.1.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A对待)
三、帮困金额和帮困补助金额:
帮困金额为门急诊及药店购药自负段累计+门急诊附加段现金累计+门急诊分类自负累计 减去 500或800 后的一半,但以1500元封顶。帮困补助金额为帮困金额减去100元续交互助金。
四、申请帮困时间和方式:
每年4月初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到各区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镇)社保中心打印一份上年度医保“个人历史账户信息查询表”后于5月1日前交(寄)给退休办作为申请。持红卡人员请按2015年6月3日信中的要求申请。
五、退休办根据“个人历史账户信息查询表”提供的信息按政策规定统计帮困补助金额,经门急诊帮困会议审核后于6月份将补助款打入申请者招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