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职工发生住院或大病门诊后的医疗费报销
学校每年为退休教职工参保上海市总工会设立的“住院互助计划”。退休教职工一旦发生住院治疗或大病门诊可携带有关材料去所属街道工会服务点办理报销手续。具体地点请拨打114查询或医保服务热线962218查询。
退休教职工发生住院治疗后办理报销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出院小结复印件;3、医疗费收据原件;4、邮政存折(或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退休教职工发生大病门诊后办理报销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邮政存折(或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存折)复印件。一般毎三个月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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