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急诊帮困补助

2012 年 03 月 16 日0

 

一、帮困补助对象:

        在职时参加过校工会设立的教职工帮困互助金(交过100元/人),或退休后参加门急诊帮困交过100元/人的退休教职工。

二、帮困补助资格:

       门急诊帮困补助旨在帮助门急诊医疗负担比较重的退休教职工,因此获得帮困补助需要一定的资格。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上年的4月1日至当年的3月31日),在本市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的门、急诊费用要达到如下条件:

 

       门急诊自负段现金累计额+附加段现金累计额+门急诊分类自负累计额>600元(2001年1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或

门急诊自负段现金累计额+附加段现金累计额+门急诊分类自负累计额>1000元(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三、申请帮困时间和方式:

       每年4月初持本人社保卡到所属区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社保中心打印上年度医保“个人历史账户信息查询表”后于5月1日前交(寄)给退休办。

四、退休办根据“个人历史账户信息查询表”提供的信息按政策规定统计帮困补助金额,经门急诊帮困会议审核后于5、6月份将补助款打入申请者招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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